为了做好我园年秋学期招生工作,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对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幼儿开展摸底登记,现将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登记时间
年6月15日(星期六)
上午8:30—11:30
二、登记对象
教育局划分凤凰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年满3周岁(年9月1日—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在本年龄段的幼儿均不接受登记。
三、登记对象
第一批:幼儿户口及幼儿父亲或者母亲的房产均在我园招生范围内(注:幼儿户口与父亲或者母亲户口一致)。
第二批:幼儿户口在我园招生范围内(注:幼儿户口与父亲或者母亲户口一致)。
第三批:幼儿父亲或母亲的房产在我园招生范围内且已入住半年以上(注:幼儿户口与父亲或者母亲户口一致)(提供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年连续半年的水电缴费单据)。
四、登记地点
宾阳县凤凰幼儿园一号楼中厅
五、登记办法
凡符合本次登记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园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要求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幼儿出生证原件;
2.幼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幼儿父母结婚证原件;
3.幼儿与父亲或者母亲的户口簿原件;
4.幼儿父亲或者母亲为业主的房产证原件;
5.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年连续半年水电缴费单据原件;
所有资料的原件只供幼儿园查验,查验之后退回给家长,不收复印件。
六、注意事项
1.本次登记为摸底调查,不作为录取的依据。
2.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接受登记,请符合登记条件的幼儿家长按通知的时间安排进行资料查验、信息登记,逾期不补。
3.为确保摸底登记工作顺利进行,谢绝幼儿来园。
4.正式招生时间和具体事项以待后发布的《宾阳县凤凰幼儿园年秋学期招生简章》为准。
宾阳县凤凰幼儿园
年6月13日
宾阳县凤凰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