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提高识别和任用干部的准确度,现对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下列25名拟任职和晋升职级人选予以任前公示。
田谷利,女,土家族,籍贯湖南凤凰,年3月出生,大学文化,年9月参加工作,现为乾州街道办事处一级科员,拟提名为矮寨镇副镇长候选人。
徐向晶,女,土家族,籍贯湖南平江,年12月出生,大学文化,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为峒河街道办事处一级科员,拟任马颈坳镇党委宣传委员(试用期一年)、提名为马颈坳镇副镇长候选人。
张维,男,土家族,籍贯湖南吉首,年4月出生,大学文化,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己略乡党委委员、副书记、政法委员,拟提名为己略乡人大主席候选人。
向君,女,土家族,籍贯湖南吉首,年1月出生,大专文化,年4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己略乡副乡长,拟任己略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朱红波,男,土家族,籍贯湖南桑植,年5月出生,在职研究生文化,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市纪律审查案件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拟任己略乡党委宣传委员、提名为己略乡副乡长候选人。
李鼎曦,男,土家族,籍贯湖南吉首,年8月出生,大学文化,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为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一级科员,拟任己略乡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提名为己略乡副乡长候选人。
吴倩,女,苗族,籍贯湖南吉首,年1月出生,大学文化,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为镇溪街道办事处一级科员,拟提名为己略乡副乡长候选人。
胡家军,男,土家族,籍贯湖南吉首,年11月出生,大学文化,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丹青镇党委委员、副书记、政法委员、二级主任科员,拟任太平镇党委委员、提名为太平镇人大主席候选人。
吴顺旺,男,土家族,籍贯湖南永顺,年7月出生,大学文化,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级科员,拟任太平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委派出太平镇监察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颜子森,男,土家族,籍贯湖南衡阳,年1月出生,大学文化,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为太平镇党群和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拟提名为太平镇副镇长候选人。
田刚,男,土家族,籍贯湖南沅陵,年9月出生,大专文化,年3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丹青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拟任丹青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肖剑,男,苗族,籍贯湖南永顺,年11月出生,大学文化,年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为市委信息技术中心九级职员,拟任丹青镇党委宣传委员(试用期一年)、提名为丹青镇副镇长候选人。
田贵文,男,土家族,籍贯湖南吉首,年6月出生,大学文化,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预备党员,现为丹青镇人民政府一级科员,拟提名为丹青镇副镇长候选人。
傅淳宬,男,回族,籍贯湖南龙山,年2月出生,大学文化,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为市委组织部一级科员,拟任河溪镇党委宣传委员(试用期一年)、提名为河溪镇副镇长候选人。
陈勇,男,苗族,籍贯湖南凤凰,年9月出生,大学文化,年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为市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所九级职员,拟提名为河溪镇副镇长候选人。
徐韬,男,土家族,籍贯湖南龙山,年5月出生,大学文化,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太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拟任共青团吉首市委员会书记。
金小玲,女,土家族,籍贯湖南沅陵,年10月出生,大学文化,年6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市审计局总审计师。
袁家军,男,苗族,籍贯湖南龙山,年1月出生,大学文化,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市统计局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付小林,男,土家族,籍贯湖南凤凰,年1月出生,大学文化,年3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为市水土保持站一级科员,拟任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向笑,男,土家族,籍贯湖南永顺,年9月出生,大学文化,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为市委组织部一级科员,拟任市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专职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肖兴龙,男,土家族,籍贯湖南龙山,年7月出生,大学文化,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为市委组织部一级科员,拟任市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石远荣,男,苗族,籍贯湖南吉首,年10月出生,大专文化,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矮寨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拟晋升为三级主任科员。
陈永华,男,汉族,籍贯湖南凤凰,年7月出生,大学文化,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马颈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拟晋升为三级主任科员。
姚吉慧,女,土家族,籍贯湖南龙山,年12月出生,大学文化,年1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市委宣传部部务会委员、二级主任科员,拟晋升为一级主任科员。
唐云平,男,土家族,籍贯湖南泸溪,年9月出生,大学文化,年5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市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专职副书记,拟晋升为三级主任科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拟任人选和拟晋升职级人选政治建设、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凡来信或来电举报者,应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受理举报时间:年5月6日至5月11日
受理举报单位:吉首市委组织部干部组(市政大楼A栋室)
专用举报—
邮政编码:
中共吉首市委组织部
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