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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筑牢乡宁安全生产线,4月19日,乡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学敏、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宋海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军生一行深入山西保利裕丰煤业有限公司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过程中采用调研座谈与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查看诉前检察建议的落实整改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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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矿方负责人介绍了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对企业消防安全、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作了详细汇报,并表示,煤矿企业将严格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和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人,从源头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做好风险管控和排查。
张学敏检察长指出
要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精神,深刻汲取煤矿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强化风险隐患排查,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机制,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守牢“绿色门槛”和“法律底线”,统筹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在查看整改落实情况时,张学敏检察长一行对企业整改工作的时间进度和整改标准作出了明确要求,有针对性地对消防安全、生态环境整改工作作了具体指导,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时刻绷紧安全安全生产这根弦,决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同时,乡宁检察机关将一如既往地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通过此次“回头看”,乡宁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及时掌握相关案件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检察建议“落地有声”,增强了检察建议的刚性和监督效果,也进一步增强了乡宁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与联系,体现了乡宁检察机关强化沟通、协调,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公益诉讼检察理念。
编审|卫华
供稿|杜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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