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县人民法院召开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精神和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指导方案》及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方案》的要求。3月18日,我院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研究如何扎实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会上,院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闫志东对领导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提出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集中整治的重要性;二要明确工作任务,尽职尽责完成;三要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具体工作落实到人;四要加强组织领导,履行请示报告;五要提高执行能力,加大落实力度。同时强调,要逐项列出工作内容,进一步细化和分解工作任务,明确阶段性任务,量化阶段性成果。
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就如何开展整治工作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通过此次会议,领导小组各成员的统一思想意识,明确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文字:韩明辉
审核:陈进军
编辑: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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