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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落潮井镇一级小蚕共育室建设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JKFHGC-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凤凰县落潮井镇一级小蚕共育室建设项目,该项目已由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字〔〕号批准建设,经凤凰县财政局以凤财评审〔〕号文件审定,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招标人为凤凰县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邀请湖南美建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凤凰分公司、湖南省凤凰县建筑市政工程公司、凤凰县大地建筑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参与本次项目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凤凰县落潮井镇一级小蚕共育室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凤凰县落潮井镇落潮井村;

2.3、建设规模:在落潮井村新建.34平方米一级小蚕培育室,新建30.34平方米生活用房、挡土墙、地面硬化等工程。招标控制价为.46元;

2.4、工期要求:2个月;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项目建设中有关节能、环保、消防、劳动卫生、安全等方面内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6、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证件齐全,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号)中的相关规定:企业主要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约介入诉讼,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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